以“以数治税,数据赋能”推动税收现代化

河南日报   |   李振  |  2022-11-29 11:54:45

  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了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提出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在高质量发展的实现路径上提出加快建设网络强国、数字中国,强调“加快发展数字经济,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则提出以发票电子化改革为突破口、以税收大数据为驱动力,全面推进税收征管数字化升级和智能化改造。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推动数据成为一种战略资源,税务机关的海量涉税数据,在支撑决策、治理和创新等领域蕴藏着无限潜力。因此,要以“以数治税,数据赋能”作为推动税收现代化的突破口,加速适应数字时代,推动税收现代化更好服务中国式现代化。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要把握住两个关键词,一是“中国式”,这是有别于西方体制、不同于其他国家的现代化,要走中国独立自主的发展道路。二是“现代化”,中国式现代化必须深入推进改革创新,不断增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动力和活力。这就要求我们要不断提升创新意识,树立创新思维,坚持创新驱动,把创新当作一种习惯,一种解决问题的方式方法。就税务系统而言,落实两办《意见》,必须坚持以创新为抓手,坚持以数治税,推进高集成功能、高安全性能、高应用效能的智慧税务建设。

  以数治税构建三个新体系

  以数赋能,精准画像,打造服务新体系。基于大数据的纳税服务,通过为纳税人精准“画像”,能够有效促进纳税服务的专业化、个性化,实现从需求侧发现问题,在供给侧解决问题。

  一是办税智能化。要依托信息化智能化手段,推进“无限接近取消实体厅”的工作思路,推进全域“十分钟税费服务圈”建设。打造网上办为主、自助办为辅、云帮办为补,大厅“办不成事问题解决窗口”兜底的全新纳税服务格局。

  二是辅导个性化。通过智能化分析,精准判别纳税人类型,实现“线上+线下”“点对点”辅导,让政策找对人、找准人。运用“一户式”分析监控平台,发现纳税人风险疑点生成风险提醒书,通过首席纳税服务员开展个性辅导,帮助纳税人自查自纠,最大程度降低纳税风险。

  三是服务贴心化。在“一户式”、“一人式”智能归集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发票电子化数据、“电子税务局”数据智能分析识别,精准导航上下游产业链,助力企业实现产销对接。如疫情之下,焦作市税务局打造大数据“彩虹桥”,助力企业供需匹配,五个月内促成自愿交易10亿元,获得纳税人点赞。

  以数提效,风险智控,打造执法新体系。按照两办《意见》提出的“无风险不打扰、有违法要追究、全过程强智控”税务执法新理念,依托大数据,建设税务部门的风险分析中心,打造执法新体系,做到精确执法。

  一是建好数据仓库。治理好“金三”数据、整合好申报数据、利用好部门共享数据,抓取好网上涉税数据,形成“四位一体”的税收大数据仓库;积极开展数据清洗和算法应用,在宏观上形成“一局式”税收图谱,在微观上形成“一户式”“一人式”税收图谱,为数据应用打好基础。

  二是强化数据应用。以数据为基础,构建风险分析模型,形成覆盖分税种、分管理事项、分行业的风险指标和模型套餐,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规定,建立立体、交叉、全覆盖的风险模型体系,为精确执法提供分析工具。

  三是打通业务流程。形成智能分析、等级排序、任务推送、监控评价的全流程管理,实现风险管理的识别、派发、应对、反馈等各环节网上流转,可追踪、可溯源,推动税收管理从事前审核向事后监管的转变。

  以数融通,“分类分级”应对,打造监管新体系。两办《意见》提出建设以“信用+风险”监管为基础的税务监管新体系,实现从“以票管税”向“以数治税”分类精准监管转变。

  一是分类分级应对,在夯实基础征管的前提下,科学划分风险等级,低风险进行辅导提醒、中风险进行评估约谈和调查核实、高风险开展税务稽查,直至移交公安机关。

  二是抓好重点领域风险防范,依托税收大数据,对发票开具、使用等进行全环节即时验证和监控,实现对虚开骗税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惩处,从事后打击,向事前事中精准防范转变。

  三是部门协作推进精诚共治。推动数据共享、情报交换、府院联动,推进税警支队建设,持续深化“银税互动”,积极推进综合治税,形成精诚共治合力。

  数据赋能构建四大支撑点

  强化税收法律体系支撑。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税收法治是税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键保障。实施“以数治税、数据赋能”推动税收现代化,必须立法先行。一是在国家层面,积极呼吁推动税收征管法及相关税收法律法规的修订,适应大数据时代的税收治理需要。二是在我省税收保障条例立法过程中,要适应大数据时代需要,充分考虑数字经济、智慧税务建设需求,明确数据标准和数据共享责任,使以数治税有法可依。三是地方层面要积极推动税收保障条例的配套制度建设,促进法规落地。

  强化征管模式支撑。改变传统征管模式,建设适应大数据时代的新模式,按照两办《意见》提出的“服务+执法”的理念,一方面还责还权于纳税人,让纳税人“自行判别、自行申报”,对其履行税法义务、行使权利的行为做好精细服务。另一方面对税收违法行为实施风险管理,推进税源管理由“固定管户”向“团队管事”转变,事前审核向事中事后监管转变,无差别管理向风险管理转变,实现从“以票管税”向“以数治税”分类精准监管转变,转变征管模式,提高征管效能。

  强化人才队伍支撑。新时代需要新人才,要实现以数治税就必须推进“人才兴税”工程。一是引进人才,在公务员考录岗位设置中,提升大数据相关专业,比如数学、统计、计算机等专业的招录比例,让更多有知识储备和技术支撑的人才进入税务系统。二是培养人才,在业务大比武工作中,增加各条线对税收数据提取、分析、应用能力的考察,有针对性地开展相关培训,推动税务干部懂数据、用数据,提升税收分析和科学决策能力。三是用好人才,按照两办《意见》要求,应加大人力资源向风险管理、税费分析、大数据应用等领域倾斜力度,搭建大数据人才施展能力的广阔舞台,为以数治税提供人才保障。

  强化有效监督支撑。一是提升以数监督能力,强化内控机制,建设内控监督数据模型体系,高效智能监督税收执法行为,有效防范执法风险。二是推动征管岗责数据化,全面展示税务部门和税务干部工作效能,为考核评价、优化资源配置提供数据参考。三是强化以数治税质效监督,将以数治税的落实情况,纳入绩效管理、巡视巡察,推动以数治税全面落地,更好服务中国式现代化。(作者单位:焦作市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