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家”何时不再是“冤家”

河南日报   |   翁韬 李红亮  |  2022-05-31 12:04:01

疫情防控期间,柘城县金沙物业以低于市场采购价的价格,为小区业主供应新鲜蔬果,受到业主们的好评。梁雪丽 摄

  记者 翁韬 本报通讯员 李红亮

  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许多人圆了在城市工作生活的梦,人们所居住的社区(小区)已经成为承载无数人城市生活的重要场所。

  社区(小区)物业管理作为房地产经营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肩负着改善广大居民生活环境的责任。社区(小区)物业管理的好坏直接关系着业主的人居幸福指数的高低。然而,近年来物业管理者与业主之间存在的不和谐问题日渐凸显,本应该是社区(小区)业主贴心的“管家”角色却成了“冤家对头”,如何构建新型的和谐社区关系是一道亟待破解的社会管理难题。

  业主吐槽不断

  “我县共有42个社区(小区),根据近年来12345县长热线受理中心的报告显示,每月平均接听群众来电三四千个,其中反映房产物业问题的月均100个左右,是群众最为关心的热点、焦点事情之一。”豫东某县城管局县长热线受理办公室负责人告诉记者。

  该负责人向记者列举了一些社区(小区)物业管理乱象,例如,物业公司对小区环境规划不科学,内部停车位规划太少,停车管理秩序混乱,造成不少业主的停车难;公共设施管理不到位,不少小区内的照明设施不全,监控存在盲区,导致偷盗事件多发;小区的消防通道堵塞,消防隐患凸显;公共设施的维护养护不及时,损坏路面和下水道长期得不到维修,随处堆积的垃圾和僵尸车不清理等。

  居住在豫南某县城社区的退休教师王先生也向记者吐槽,他们小区的物业公司服务意识不强,重收费轻管理,不负责的物业管理给业主带来一串的烦心事:部分业主把公共绿化带破坏,圈占起来后用于种菜,物业公司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置之不理,听之任之;还有的业主,私搭乱建,造成小区景观失去了往日的整齐划一,而物业往往不敢碰硬,没人管理;衣服被子乱晾乱晒,杂乱无章;门前楼道内张贴的墙体小广告,常年无人清理,影响观瞻……

  记者在走访中发现,不少地方的社区(小区)物业公司经常被业主投诉,两者之间的关系往往像“针尖对麦芒”,业主委员会炒物业公司鱿鱼的官司不断,新旧物业公司交接时摩擦升级,种种乱象激发的矛盾时常见诸报端。

  物业坦言“管家”难当

  “作为物业管理部门,全心全意为居民群众服务是我们的职责所在,也是立足之本。但是每个城市社区(小区)内,居住的人来自四面八方,人口密集复杂,诉求各不相同,有的时候确实众口难调”,豫东某县一社区物业部门负责人说,他们物业管理部门常自嘲是一个“出气筒”,里面装的啥“诉求”都有。由于是服务行业,有时候有的业主有一点事情处理不好就有意见,不是板着脸吵闹,就是上访或拨打县长热线投诉,这个“大管家”确实难当。

  “但当我们催缴物业服务费的时候,有的业主打多次电话都不缴纳,还有的一拖就是一年半载,”该负责人说,但是楼上楼下的因为一点噪音、漏水滴水、生活垃圾清理等个人纠纷问题,就到物业管理办公室反映,强烈要求及时解决,我们去处理了,结果大多是高兴一个,得罪一个。

  记者在调查中也发现,特别是在老旧小区,类似的情况则更为明显,由于物业费相对较低、公共维修基金较少,物管公司总觉得“没钱”不愿干活,而天长日久,业主则心生不满,由此业主和物业的关系进入恶性循环,冲突矛盾难以化解。

  如何构建和谐社区

  物业管理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有较强的综合性和区域特点,涉及基层组织、住建、综合执法等多个部门,这就需要各部门通力协作,齐抓共管。

  采访中,相关管理部门负责人建议,首先要理顺体制,明确责任,要建立政府主导,相关职能部门配合的领导机制,按照“条块结合、属地管理”的原则和“基层政府主导、主管部门督促、部门协助、社区主抓”的工作格局,进一步理顺物业管理体制,发挥部门监督、指导职能,形成齐抓共管物业局面。

  该负责人还认为,要根据各地的客观实际,因地施策,将老旧小区和新区采取不同的方式,以社区网格为基础,组织成不同的物业管理机制,做到所有小区全覆盖,对小区物业管理的成效进行评定给予奖惩。

  采访中,不少物业行业从业者表示,物业管理企业和业主的关系应该是相辅相成的,二者需要更多的互相理解、支持和配合,形成新型的和谐社区关系。

  有从业者建议,首先,针对社区管理中出现的矛盾纠纷,应建立健全社区、业委会、物业公司三位一体的物业纠纷调解工作机制,综合运用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手段,全面调处小区管理中的各类矛盾纠纷。其次,针对物业费用收取无法保障的问题,建立业主拒交物业服务费协调机制,对一些恶意拖欠物业服务费或经多次催交仍未缴纳的业主,支持物业服务企业向人民法院起诉。再次,加强物业行业的自律管理规范建设,建立物业管理行业监管机制,对有不良行为并经整改仍不达标的物业服务企业,由主管部门记入企业诚信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