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杞县检察院苏木乡基层法律监督联系点,检察官帮助群众化解矛盾纠纷。
□本报记者 周晓荷 本报通讯员 陶永庆 霍春辉
与县自然资源局建立违法占用耕地、破坏耕地信息通报及联合督办机制;针对乡村违法占用耕地建房、建养殖场、挖塘养鱼、擅自挖土倒卖等行为制发检察建议督促乡镇政府及时履职;今年以来共立案11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1份,恢复种植耕地60余亩……
这样一组数据,是杞县人民检察院守住农村耕地保护红线,保障粮食生产安全交出的答卷,也是该院将检察职能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以高质量履职服务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一个佐证。
压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守护舌尖上的安全。该院组织开展“乡村食品安全公益诉讼”专项活动,深入21个乡镇摸排线索,联合行政部门实地调查、召开听证会,依托乡镇食安办成立食品安全工作议事机构,常态化协调处置食品安全突发事件、违法案件;督促行政机关开展流动食品小摊点规范化经营工作,实现“一摊一档”,发现并解决食品安全隐患20余件(处)。
立足公益诉讼法律监督职能,助力乡村和谐美丽。检察官深入21个乡镇,对110余个农村自建房施工现场实地走访,发现施工安全隐患76处,邀多方参加听证会,厘清监管责任,公开送达检察建议9份,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制定保障农村自建房施工安全规范性文件。开展乡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监督活动,以农村生活垃圾堆放、随意倾倒农作物秸秆、畜禽粪污无序排放为监督重点,督促建议乡镇政府建立乡村生活生产污染物分类处置机制。
保障特殊群体权益,示范联动“1+N”。做好残疾人、妇女、农民工等群体民事支持起诉,设立“农民工绿色通道”、民事“支持起诉综合服务”窗口,与苏木乡、高阳镇法律监督联络员召开支持起诉座谈会,进社区、大蒜市场开展普法宣传,为维护特殊群体利益打通最后一公里,2023年办理民事支持起诉案件11件。开展“护航创业贷款保障创业就业”专项监督活动,支持杞县创业贷款担保中心民事起诉案件19件、执行监督10件,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20余万元。
严厉打击通过虚假诉讼套取住房公积金中介,推动住房公积金提取源头治理。办理通过虚假诉讼套取住房公积金系列案12起,移送公安机关后公安机关刑事立案并对15名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有效堵塞全市提取住房公积金制度漏洞,推动源头治理。
“我们将继续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在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作用,抓源头、堵漏洞,下先手棋、打主动仗,以‘我管’促‘都管’,为提升县域安全水平贡献检察力量。”杞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朱亚丽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