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许县人民检察院为适应新时代检察工作的需要,在不断完善内部监督机制的同时,借助院派驻纪检监察组、综合业务部等部门力量,不断提升监督质效,为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提供纪律保障。
一是完善管理机制,提升内部监督质效。深化“一岗双责”落实,建立“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履行“一岗双责”、各部门负责人各负其职,逐级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的日常监督管理体系,形成用制度管人、用机制规范检察权运行的常态化长效化工作管理机制,制定关于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的七项规定,进一步修订完善公车管理、财物管理、考勤等8项制度,建立健全追责问责机制,将落实情况纳入年度考核体系,作为干警年度考核、晋升晋级的重要依据。
二是加强与派驻纪检监察组协作,促进内外监督有效衔接。院党组与派驻纪检监察组共同研究制定《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协商暂行办法》,明确参加(列席)会议机制、日常监督情况通报机制、定期会商工作机制、处分党员干部协调机制、协助推进上级巡视巡察工作机制等;院党组与派驻纪检监察组定期召开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商会议,派驻纪检监察组对双方协同配合情况及院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行评价,分析研判院党组履行主体责任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建议。
三是强化与综合业务部门沟通,形成司法办案内部监督合力。建立及时有效的信息共享机制、线索移送等机制,促进检察机关内部监督资源的整合;建立内部监督与检察人员业绩考评对接机制,将检务督察结果作为评价检察人员业绩的一项重要指标,并在已有的绩效考评档案中留痕,作为检察官职务晋升、进一步使用、工资待遇调整考量因素。每月检察官业绩考核公示在院电子屏幕上滚动播放。
四是加大党务工作督察力度,促进党建与业务工作融合。探索完善检务督察对党务工作的监督力度,使党建工作更加规范化、标准化,促进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的深度融合。完善对党建工作的督察机制,强化对各支部“三会一课”“5+N”主题党日的督导检查力度,进一步规范党建活动的开展;加强对年轻干警的思想政治教育,吸纳年轻干警参与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坚定干警理想信念,为依法履职、维护公平正义夯实根基。(杨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