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州市人民检察院落实常态化学习制度,积极打造“学习型”检委会,形成了检委办提醒、领学人提炼、检察长提问的流程。
综合业务部做好“提醒”。综合业务部在每次检委会会议开始之前通过列清单的方式提醒检委会委员、部门负责人进行领学,丰富拓展学习内容,促进学习效果提升。领学人进行“提炼”。领学人提前将领学材料发至检委会办公室,结合领学内容深挖学习价值,提高案例应用的实效性,强化学习成果运用,找准工作方向,把学到的东西应用在实际工作中,不断提升执法办案和法律监督水平。检察长随机“提问”。在领学人集体领学之后,检察长随机提问到场的员额检察官和助理,进一步考察巩固学习效果。(付丁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