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通许县检察院:公益诉讼让小蛋糕贴上“身份证”

豫城事   |   通许县检察院  |  2023-12-06 10:10:22

  “之前在烘焙店买糕点,商家介绍好多蛋糕都是他们当天手工制作的,但咱也不知道啥时候生产,也不知道啥时候过期,总觉得吃的不放心。现在好了,标签上的产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一目了然,买着也更加放心了。”2023年12月4日,正在通许县某烘焙店购买糕点的居民杨某向前来开展公益诉讼整改情况“回头看”的检察官说道。

  今年9月,通许县人民检察院开展食品安全领域公益监督活动,对通许县城内的部分烘焙店进行了走访调查,发现经营者销售的面包、蛋糕、月饼、饼干等散装烘焙食品,未按规定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以及生产经营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八条相关规定,存在食品安全隐患,侵害社会公共利益。

  该院针对上述问题立即立案调查,通过走访、拍照等形式固定证据,依法向相关职能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职,堵塞监管漏洞。相关职能部门收到检察建议后,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集中整改,根据该院此次公益诉讼整改情况“回头看”,相关烘焙店已整改完毕。

  下一步,通许县人民检察院将积极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作用,持续加强食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工作,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切实全力保障全县食品安全。(通许县检察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