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州市人民检察院积极创新模式,探索“不起诉+N”的检察模式,既突出认罪认罚从宽,又确保违法行为得到全面评价惩治,让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真正落到实处。
不起诉+类案集中训诫。立足检察职能,积极探索和推介“不起诉+类案集中训诫”模式,以训触动当事人对法律的敬畏,以诫督促当事人对责任的担当。对被不起诉人进行公开训诫,被不起诉人一致表示以后绝不再犯。通过开展类案集中训诫的方式进行普法教育,使被不起诉人在思想上重视违法行为的不良后果,从内心敬畏法律。
不起诉+公开听证。严格落实《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持续加大公开听证力度,着力打造家门口的听证会。建立本院听证员信息库,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多方代表参与检察听证工作,以检察听证传递司法温度,确保公诉权在阳光下运行。
不起诉+检察意见/检察建议。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对拟不起诉的犯罪嫌疑人,根据案件具体情节,综合考量之后为犯罪嫌疑人设定相应时长的社会公益服务,使其在自愿参与社会公益服务过程中认罪悔罪,增强其社会责任感与法律敬畏感。坚决杜绝“不刑不罚”“以钱代劳”。(刘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