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检察”推动耕地保护提质增效——通许县人民检察院开启耕地保护数字化监督模式

豫城事   |   郎亚丽  |  2023-11-30 12:07:44

  “我今年7月份收到了县税务局送达的《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已经在8月中旬将五千一百多元耕地占用税和五千七百多元的滞纳金缴纳到位了,经过检察机关和税务部门的讲解宣传,我才知道违法占地不仅要缴纳罚款,还得缴纳耕地占用税。”河南省通许县玉皇庙镇玉皇庙村违法占地建房的杨某对前来走访的检察官说道。“根据耕地占用税法的规定,占用耕地建设建筑物、构筑物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缴纳耕地占用税,这不仅关乎国家‘钱袋子’,从税收对耕地保护的调节作用上讲,也与咱群众的‘米袋子’息息相关。”“是嘞!这耕地占用税还得及时交呢!否则还会产生滞纳金。”2023年11月20日,通许县检察院干警在对税务机关征收耕地占用税开展整改验收“回头看”时,一边向纳税人核实交税情况,一边进行法律政策宣传。

  耕地保护事关国家粮食安全,保护耕地就是守护中国人的饭碗。2023年2月,通许县人民检察院在办理一起涉耕地占用税征收公益诉讼案件时发现,由于自然资源部门与税务部门未及时共享违法占地行政处罚信息,违法占地主体未缴纳耕地占用税,造成税收流失。耕地占用税法规定,自然资源、税务等部门应当建立耕地占用税涉税信息共享机制和工作配合机制,实现对合法占用、临时占用以及非法占用农用地的行为征收耕地占用税。

  加强数据研判发现监管盲区

  该院在履职中发现,税务机关未对临时占地、非法占地行为征收耕地占用税;相关机关亦未建立涉税信息共享机制和工作配合机制,致使部分非法占地或临时占地行为未缴纳耕地占用税。经承办检察官与税务征收部门沟通后,了解到自然资源部门和税务部门存在违法占地信息交流不畅的问题。为充分发挥税收对耕地保护的调节作用,该院充分利用大数据思维,构建研发耕地占用税及土地执法非诉执行法律监督模型,解决漏缴耕地占用税和违法占地行政处罚后不依法申请强制执行的问题,通过强化数字治理效能,堵塞税收漏洞,规范土地执法非诉执行,促进耕地资源保护,助力乡村振兴。

  研发监督模型精准固定证据

  2023年3月30日,通许县检察院积极能动履职,从自然资源部门获取非法占地行政处罚信息,向税务机关依法调取耕地占用税入库查询信息,从法院执行局调取违法占地的非诉执行案件数据。在调取数据的基础上,建立耕地占用税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制定数据碰撞规则,逐一比对、研判,筛选出应当缴纳耕地占用税而未缴纳的数据和行政处罚后未执行到位,又未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件线索,为精准提出检察建议提供证据支撑。通过数据碰撞分析比对,发现耕地占用税漏征线索70条,涉及耕地占用面积10.5万余平方米。

  坚持协同共治推动溯源治理

  确保税收应收尽收、减少国有财产流失,是公益诉讼的职责所在。检察机关通过大数据赋能发现批量监督线索,开展类案监督,实现从个案办理到类案治理,从个别解决到普遍整改,同时向税务机关和自然资源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做到双向治理。聚焦类案背后的制度机制漏洞,推动税务、自然资源、水利、环保等相关行政机关建立《关于做好耕地占用税部门协作和信息交换工作的实施意见》,打通执法数据壁垒,形成协同联动、统筹推进的税收共治格局,不断提升社会各界对检察监督的认同感,把数字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助力耕地占用税应收尽收、颗粒归仓。

  检察建议发出后,税务部门和自然资源部门及时进行数据共享和实地核实工作,截至目前,已缴纳税款13户,税务机关向纳税人发出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19份,征收耕地占用税75818.27元,目前税款在持续征收当中。(郎亚丽)